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办公室
关于2006年初中毕业体育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
温瓯教办招〔2006〕15号
各镇(街道)中心学校,各初中:
为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》和国务院《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》,根据《学校体育工作条例》和教育部《关于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》及温教学〔2006〕14号文件精神,结合我区实际情况,现就2006年初中毕业体育考试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。
一、组织机构与职能
为加强对初中毕业体育考试工作的领导,我局成立瓯海区初中毕业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。领导小组由沈岩明任组长,陈春光、林成有任副组长,徐旭勇、林友谊、周秀文、苏锋、钱勇为成员,负责组织和指导本区体育考试工作。
二、考试对象与项目
报考各类高一级学校的应届、历届初中毕业生均必须参加2006年初中毕业体育考试。体育考试项目为三项:立定跳远;篮球运球投篮;男生1000米跑、女生800米跑。学校如确因长跑场地限制的,可将跑步项目变更为25米往返跑,但须于4月25日前上交申请报告,经我局批准后方可实施。
三、考试时间与计分
体育考试时间定为5月10日至15日。各校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。
每项体育考试最高分为10分,三项体育考试满分为30分。按《体育各项目考试成绩评定细则》(见附件2)及《体育考试评分表》(见附件1)的规定评定成绩。每位考生必须在同一半天时间内完成三项体育考试。考生一经检录后即不得申请缓考。体育考试成绩将计入升学考试总分。
四、免考与缓考规定
(一) 初中阶段体育实践课免修,并于2005年底前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免于执行《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》或有严重疾病(应出具区级以上医院证明)的学生,可于4月30日向学生科申请免考体育。经批准同意体育免考的学生可以参加高中录取,体育考试成绩以总分17分计入中考总分。
(二) 对身体发育异常(如侏儒症:女生1.3米、男生1.4米以下;肥胖症:须经疾控中心检测)、明显残疾、畸形(如严重脊椎弯曲、鸡胸、明显为O型和X型腿)等原因,但平时能上体育课的考生,经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和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,可以不参加体育考试,体育考试成绩以总分17分计入中考总分,如要求参加考试,按实际得分计入中考总分。平时不能参加体育课的残疾考生,可凭残疾证书办理免考手续,体育考试成绩一律按20分计入中考总分。
(三) 对具有区级以上医院证明,考前有严重疾病、伤、女生例假的考生经区体育考试领导小组批准后,可申请一次补考(补考时间另定)。
(四) 在考试前或考试期间,因重病、重伤或刚做过手术的考生,经区招生部门指定的区级及以上医院鉴定,确认不能参加激烈运动,可向区教育局申请免考,体育考试成绩以总分17分计入中考总分。
(五) 应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,如无故放弃某一项目考试,高一级学校一般不予录取。
五、考务工作
1、初中毕业体育考试属省级考试,考评人员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和调配,考评人员名单考前必须保密。考评人员应与考生无直接教学关系或直系亲属关系。
2、评分工作坚持公开、公正、公平原则,为增加记分透明度,本区继续实行现场记分、当场亮分的办法。考生如对公布的成绩有疑问,必须当场向所在学校报告,并向考务组提出查分要求。
3、为保证体育考试的权威性、严肃性,各考点要切实加强考点管理,健全考试制度,严肃考场纪律,严格监督机制,杜绝体育考试舞弊事件的发生,对违反考场纪律、考试舞弊者,将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。
六、考点(学校)职责
1、各考点(学校)要成立体育考试领导小组,并设立考务组、场地器材组、后勤组、保卫医务组,做到明确职责,责任到人,加强对考试全过程的管理。
2、为了创造公平竞争的良好考试环境,考试实行封闭式管理,条件不成熟的考点要采取临时措施,确保无闲杂人员进人考场。各考点(学校)在考前要按照有关标准积极准备好场地。个别学校场地确实有困难,要求就近到邻校(考点)考试的,可在4月25日前向区教育局申请,经批准后方可实施。
3、各校要树立“安全第一”的意识,高度重视体育考试的安全保障工作。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体育考试往返途中的安全。学生集体赴考点时要与当地交警部门联系,选派车况好的专车和技术熟练的驾驶员担任运输任务,并指定专人负责。对运动场地和运动器材在考前要做好安全检查,
要严格把关,完善体检制度,特别要重视对考生心肺功能的检查,消除不安全隐患。要教育学生和家长,实事求是,既不隐瞒也不虚报疾病。要结合体育考试特点,加强科学指导,有效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。
初中毕业体育考试是一项涉及面广、政策性强的工作,各校必须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,周密安排,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规定要求执行,以确保体育考试工作的如期完成。
附件:1、体育考试评分表
2、体育各项目考试成绩评定细则
二○○六年三月二十七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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